医疗家具专家细说综合医院等级划分标准
发布日期:2018/10/9 14:18:27 信息来源:互联网
医院等级划分标准
以“医院”命名的医疗机构,住院床位总数在20张以上。
综合医院
一级
一、 床位
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。
二、 科室设置:
(一)临床科室:至少设急诊室、内科、外科、妇(产)科、预防保健科;
(二)医技科室:至少设有药房、化验室、X光室、消毒供应室。
三、 人员:
(一)每床至少配备0.7名卫生技术人员;
(二)至少有3名医师、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、检验、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;
(三)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。
四、 房屋:
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。
五、设备:
(一)基本设备:
心电图机、 洗胃器、电动吸引器、呼吸球囊、妇科检查床、冲洗车、气管插管、万能手术床、必要的手术器械、显微镜、离心机、X光机、电冰箱、药品柜、恒温培养箱、高压灭菌设备、紫外线灯、洗衣机、常水、热水、蒸馏水、净化过滤系统
(二)病房每床单元设备:
床 1张、床垫 1至2条、被子 1至2条、褥子 1至2条、被套 2条、床单 2条、枕芯 2个、枕套 4个、床头柜 1个、暖水瓶 1个、面盆 2个、痰盂或痰杯 1个、病员服 2套
(三)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。
六、制订各项规章制度、人员岗位责任制,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,并成册可用。
七、注册资金到位,数额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。